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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监督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11-08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监督的通知

为了认真落实委党组关于选人用人工作的各项要求,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杜绝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把选好人、用好人作为切实承担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现就我校干部选拔工作有关纪律要求如下:

1、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任用程序选人用人。

2、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相关人员要自觉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

3、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的纪律和监督规定,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跑官、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不准涂改干部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

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若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发现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的行为,校纪委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纪检委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