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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全省高校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3-11 [来源]: [浏览次数]:

 

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纪委

 

关于转发全省高校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现将《全省高校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纪委

 

                                                                                                2019年3月11日

 

 

 

全省高校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切实落实省委书记张庆伟同志在大会提出的“坚决打击教育领域腐败现象,从严查处家长身边、学生身边的“微腐败”,营造教育领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求,全面提升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省教育厅决定,从2019年春季开学起,在全省高校开展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第一标准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教师资格准入、教学评价、评职晋级、考核聘用、推优评选、表彰奖励等一切环节,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高等学校在职教师从业行为“十禁止”监督执行到位,坚决査处教师师德失范、顶风违纪行为,切实解决群众不满意、社会反映强烈的师德师风突出问题,让每位教师知准则、有敬畏、守底线,形成恪守师德“底线”的坚定共识,整治高校教育“微腐败”行动收到明显效果。

二、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在职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和利用教师身份谋取私利行为。

1、    以任何方式任何名义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擅自利用学校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2、在招生、考试、保研、入党、就业、奖(助)学金评定、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收受好处、索要贿赂的行为。

三、时间安排

2019年春季新学期开学起,至2020年秋季寒假结束止。

四、推进措施

1.全面学习《十项准则》,恪守底线意识。各学校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把《十项准则》作为学习、培训的首要教材、履职执教的行为准则,确保学习活动全覆盖、无死角,做到人人应知应做、必知必做、入心入脑,引导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深刻认识新时代教师遵守职业行为准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底线意识,守住师德红线。

2.强化落实,层层推进。各学校是教师师德师风管理的主体,党委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新学期开学后,各学校要加强对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统筹部署,开展自上而下层层排查、自下而上自查自纠。要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学校与教师之间的师德师风承诺制、师德师风考核问责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责任制。要发挥主导作用,落实好主体责任,召开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会议,将相关要求传达落实到每位教师,有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上报查处情况。要做到每学期都要召开全体教师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大会。

3.重要时间节点强力推进。各学校要紧盯传统节假日和学期末、毕业季等重要时间节点,坚决查处教师“微腐败”行为,集中开展专项打击行动,要坚决遏制在招生、考试、保研、入党就业、奖(助)学金评定、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收受好处、索要贿赂的行为,坚决做到不在规矩之外人为设限,用制度管人、管事。

4.加大教育“微腐败”惩处力度。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时刻保持对教育“微腐败”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要对“微腐败”行为“零容忍”,态度坚决,一经发现,一查到底,及时处理,绝不姑息。对存在“微腐败”行为的教师,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将其作为职称评聘、岗位聘用、评优先模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对仍然置若罔闻,顶风违纪的,不管涉及到谁,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依规严肃惩处。

5.畅通举报渠道强化责任监督。各学校要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意见信箱和网络邮箱等,对举报内容要认真核实及时处理,构建学校、教师、家长、学生、社会“五位一体”的师德监督体系。要加大专项整治的督査力度,采取“双随机”方式,对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十项准则》学习落实情况、承诺书签订遵循情况等进行抽查和督查,并第一时间通报情况。要完善师德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对遇有突发事件或教师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要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和省教育厅报告,同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舆情发展,及时着手调查、妥善处置。

6.大力弘扬优秀教师典型事迹。各学校要大力树立和宣传优秀教师典型,通过树典型、立榜样把握好舆论导向,广泛开展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充分挖掘优秀教师典范,加强典型宣传,树立示范标杆,凝聚师德正能量,用身边的人教育广大教师,努力营造崇尚师德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作为事关学校全局的重大任务,指定专人分管,定期汇报,切实做到工作安排部署、集中整治措施、发现问题查处、政策要求落实“四到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

2.扎实推进、注重实效,各学校要对“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真抓真管、敢于担当、勇于碰硬,坚决杜绝走过场、搞形式。要像抓“八项规定”那样抓“十项准则”的贯彻落实,决不能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更不能搞部门保护,对违规教师不处理、轻处理、慢处理.要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解决好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教育“微腐败”问题,使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教师队伍的变化让学生受益,家长满意,社会认可。

3.建立通报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对教师“微腐败”行为不按时报告、隐瞒不报、避重就轻、拒不处分、拖延处分的,要按照问责机制进行通报约谈;对社会反响较大,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4.建立师德师风问题查处定期上报制度.各学校要在每季度的最后一周汇总上报本校查处教师“微腐败”行为及处理结果省教育厅将定期通报查处教师“微腐败”情况,对零查处、零上报的学校进行约谈。

(联系人:潘俊霞,电话:0451-536644,邮箱pjx04070163.com)

附件:1.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师德师风监督举报方式

            2.黑龙江省教师师德失范查处情况上报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