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是党的组织体系中最基层的一级组织,是党组织的最基本的细胞。中国共产党是由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共同构成、相互作用的严密而完整的组织体系。是党的组织基础,是党的自身建设和管理党员最基本的单位。做好党支部工作,最基本的就是要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工作程序和方法。在《党支部工作规程与方法》中,全面系统地介绍党支部日常工作程序、操作规则和基本方法。结合近期工作主要介绍: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方法;发展党员的方法。
一、 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方法 选举前的准备工作;大会召开之后至选举前要做的工作;大会选举的程序;选举大会后的工作。
(一) 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1、 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书面请示报告。 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之前(一般提前一至二个月),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具体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包括是否按期换届选举,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下届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等。 会后,支部委员会应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也可由支部委员会负责人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支部委员会酝酿讨论情况。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一是大会召开的时间、指导思想和主要议程;二是下届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及选举办法。 进行上届选举的请示经上级组织批准后,即可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包括起草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选举办法,进行选举工作的宣传教育,组织酝酿推荐下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等等。支部委员会的成员对各项筹备工作实行分工负责。 2、 起草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 做好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是改选的一项重要的、必不可少的工作。工作报告的内容,要根据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八项基本任务,回顾一下本届支部委员会在完成这八项任务时,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还存在什么问题;并针对本届支部委员会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对下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同时对本届支部委员会党费的收缴情况,也要交待清楚。报告初稿形成后,应征求党员的意见,然后提交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3、 起草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 选举办法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选举的任务,提名确定候选人的办法,选举的方式、程序,选举的有效性和有效票的规定,确定当选人的原则;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候选人、当选人名单排列顺序的规定,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方法以及选举纪律等。 制定选举办法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本单位选举工作需要的选举办法;二是内容具体、明确、全面,对选举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要有明确的处理办法;三是程序步骤要清楚,文字简明易懂。 4、 进行选举工作的教育。 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之前,支委会一般要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必要的会议对党员进行选举的意义和选举知识的教育,使党员真正从思想上重视选举活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5、 组织酝酿推荐下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组织所属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后选人初步人选;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意见;召开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党员大会选举时,上届支部委员会向大会说明候选人预备名单酝酿产生情况,提请大会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选举。在酝酿候选人的过程中,如党员提出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人数过多,而且经过反复讨论酝酿,仍然不能集中到相应的数额,可以通过预选来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不设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后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6、 召开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 主要议程:对大会筹备工作进行认真检查;讨论通过大会时间安排、议程、会议主持人、报告人等;讨论通过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讨论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讨论通过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名单;讨论决定大会会务工作中的有关事项。会后将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及有关事项通知全体党员。7、 向上一级党组织汇报。 支部委员会在准备好工作报告、选举办法和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以后,应及时向上一级党组织汇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党支部即可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正式选举。8、 印制选票。 按照规定,支部委员会确定的并经上一级党组织同意的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须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方可确定为正式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因此,选票应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候选人名单后再印制。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支部党员大会开会的时间较短,一般的做法是将选票在会前印制出来。但必需注意的是,如果党员大会讨论通过的候选人名单与以前的名单有异,必需重新印制。选票上要加盖支部印章或代章。9、 布置会场。 会场布置要庄重、朴实。前方正中可悬挂党旗。党旗上方悬挂“中国共产党----支部选举大会”会标。同时要设置好安放票箱的地点。
(二) 大会召开之后至选举前要做的工作 1、 召开支部委员大会 大会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主持。会议议程是:大会主持人向全体党员报告党员出席情况;宣布党员大会开会;全体起立,唱(奏)“国际歌”;上届支部委员会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2、 以党小组为单位,讨论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 酝酿讨论候选人建议名单;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推选监票人、计票人。3、 召开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 听取各组讨论工作报告的情况,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听取各组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下届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审议各组推选的监票人、计票人名单,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
(三) 大会选举的程序 1、清点人数和确认选举资格。 按照规定,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改选时,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时,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会议主持人在宣布开会前,应首先清点到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4/5,会议有效,否则改期进行。2、通过选举办法。 在支部党员大会正式投票选举前,应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选举办法。如果多数选举人认为选举办法应修改时,即做好相应的修改。3、通过监票人名单。 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必须经大会全体党员表决通过。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和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不宜担任监票人。 4、公布候选人名单并介绍候选人情况。 正式选举前,支部委员会应向支部党员大会公布下届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并如实地介绍名单的推荐过程和逐个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5、检查票箱。 监票人检查票箱并当众封箱。6、分发选票。 选票只发给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选票分发后,选举工作人员应该对选票发放数与原清点的人数是否相等和有无漏章、字迹不清等不符合规定的现象。发现有漏发或多发问题时及时查清原因并纠正;发现漏章等现象要立即更换选票或补章。后向会议主持报告选票发放数,由会议主持者向大会宣布。多余选票应封存。 7、填写选票。 选举人应按照大会通过的选举办法中的规定填写选票。选票不得涂改、撕损,填废一般不给更换,按弃权或者作废处理;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选举人因故不能参加会议,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在选举时,选举人应慎重决定是投赞成票或是投不赞成票,一般不要轻易弃权。投不赞成票可以另选他人,其中包括投自己的票。已被提名为候选人的党员,可以对自己投赞成票,也可以投不赞成票。8、投票和开票。 首先由选举工作人员投票,接着到会党员按座席顺序依次投票。投票人必须亲自投票,不得由他人代投。后由监票人开票箱,当众清点收回的选票数。如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则选举有效;如收回的选票多于投票人数,则选举无效。清点结束后,由会议主持人向党员大会报告清点结果。9、计票。 即通过唱票和记票,将候选人得票数和另选人得票数全部记录下来,据以统计每个人的得票数量,并按规定判定支部委员会委员当选人名单。被选举人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在选举中非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按得票多少的顺序在应选人数范围之内的,应为有效,并予当选。被选举人得票刚刚达到半数未超过半数的,不能当选。 10、宣布选举结果。 监票人首先向党员宣布收回的选票数、有效票数、废票数;公布候选人,另选人分别得赞成票数。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的支部委员名单。并说明当选名单需报请上级批准后生效。选举结束后,选举工作人员将选票清点密封,交新产生的委员会归入文书档案收存。11、大会结束。 通过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大会关于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全体起立,唱奏《国际歌》;宣布大会结束。
( 四) 选举大会后的工作 1、 选举委员会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会进行分工。 支部党员大会选出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后,新的支部委员会应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并协商确定支部委员的分工。选举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的程序:通过选举
办法;介绍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酝酿情况;讨论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并印制选票;按选举程序选举。 2、 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会议情况。 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之后,应立即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员大会情况和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内容包括:选举情况,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每个当选人获得的的票数;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名单;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3、 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 4、 做好支部委员会大会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文件、资料归档工作。
二、 发展党员的方法
(一) 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1、 加强对党外群众的教育。2、 建立登记卡片。 3、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4、 进行培养教育5、 适时进行考察6、 确定发展对象7、 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发展对象谈话,查阅发展对象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后,要写出综合性政审材料,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自然情况、主要经历、直系亲属及联系密切的社会关系情况、政治历史表现(尤其是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以及本人的现实表现情况。8、 短期集中培训 9、 听限党内外群众意见10、 向上级党组织报告11、 上 级党组织部门预审 审查内容包括: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有无违背中央有关发展党员规定的地方。经审查,合乎上述各种程序要求的下发《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设党总支、分党委的单位先审查,然后交上级党委组织部门。12、 确定入党介绍人13、 填写《入党志愿书》
(二) 预备党员的接收 预备党员的接收是发展党员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党章和《细则》的规定,接收预备党员主要应遵循以下程序: 1、 做好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准备工作 一是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二是审查入党介绍人是否具备做介绍人的资格。三是采取召开党小组会、党外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四是准备好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的意见。五是确定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的程序。六是找发展对象谈话,向他说明支委会准备召开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的决定和如何参加支部大会。七是布置会场。2、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3、 呈报上级党委审批 4、 党委派人同发展对象谈话5、 党委集体讨论审批6、 与预备党员谈话7、 进行入党宣誓
(三)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1、 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2、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