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及各分会、各部门:
为认真落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帮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好我校疫情防控期间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关心关爱新冠肺炎患者,照顾好因疫情在家隔离的困难职工、家人在抗疫一线的职工日常生活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工会及各分会、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校党委决策部署,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教职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了解需求,落实措施,切实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
二、加强工作组织。工会及各分会、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责任,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组织开展困难职工情况摸排,着力解决好新冠肺炎患者或因疫情在家隔离的困难职工以及家人在抗疫一线职工的困难,建立“一对一”的包保服务责任制,有针对性地落实帮扶和关心关爱措施。要做好离退休职工的疫情防控、日常联络和关心关爱工作,及时提供必要帮助。
三、全面摸排情况。工会及各分会、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困难职工生活状况摸排。在做好疫情防控和个人防护的前提下,通过上门服务、电话微信沟通、网络在线服务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困难职工的基本信息,包括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身体健康状况、生活自理能力、需要哪些帮助等情况,建立台账,确定帮扶对象和帮扶措施,明确帮扶责任人。
四、有效落实帮扶措施。针对上述困难职工,要在有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依据生活自理能力和健康状况,因人施策,及时采取多种安全有效方式提供必要帮助,确保日常基本生活有保障。同时要做好心理疏导等关心关爱工作。
工会及各分会、各部门要压实帮扶工作责任,用心用情、因人施策,及时把党、政府和学校的关心关怀送到困难职工家庭。
工会及各分会要将困难职工摸排情况,于3月6日前报给校工会王雅杰。
联系电话:13206599629
电子邮箱:583124803@qq.com
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