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纪委监委通报教育主管部门查处的6起中小学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有偿补课典型问题。
海伦市第一中学教师白锐等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经查,2018年6月,海伦市第一中学高三一班班主任白锐以及科任教师迟春艳、卫秀梅、张冬梅、李红玉、索丽萍6人分别收受学生赠送的面值1000元购物卡各一张。白锐、迟春艳、卫秀梅、张冬梅、李红玉、索丽萍分别受到警告处分,收受的购物卡全部退还给学生。
哈尔滨市呼兰区大用镇中学教师赵广君、纪洪卫违规有偿补课问题。经查,2018年7月,呼兰区大用镇中学七年二班班主任赵广君、九年一班班主任纪洪卫为11名学生进行补课,计划每生每节课收取30元补课费,检查发现时补课两天,尚未收取费用。赵广君、纪洪卫分别受到记过处分,取消两年内评优、晋级资格;大用镇中学校长牛基武受到警告处分。
鹤岗市第四中学教师刘晶慧违规有偿补课问题。经查,2018年3月,鹤岗市第四中学初一四班班主任刘晶慧组织本班8名学生在校外补课,共收学生1500元补课费。刘晶慧受到记过处分,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取消三年内评优、晋级资格,扣发当年绩效工资,被调离原单位,全额退返违纪所得。
拜泉县文化小学教师赵琳琳参与社会培训机构有偿补课问题。经查,2018年6月,拜泉县文化小学二年五班班主任赵琳琳组织13名学生在某英语学校进行补课,检查时尚未收取费用。赵琳琳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取消两年内评优、晋级资格。
富锦市第四中学教师刘桂香违规有偿补课问题。经查,2018年4月以来,富锦市第四中学历史教师刘桂香组织20余名学生晚间放学后在校外进行补课,共收受12名学生5100元补课费。刘桂香受到记过处分,取消三年内评优、晋级资格,全额退返违纪所得。
北安市第三中学教师马凤梅违规有偿补课问题。经查,2018年5月以来,北安市第三中学高三二班班主任马凤梅组织10名学生在校外进行补课,每生每节课收费25元,共收取补课费2700元。马凤梅受到警告处分,撤销班主任职务,系统内通报批评,全额退返违纪所得。
来源:黑龙江省纪委监委